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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5月16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因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存续债务融资工具“18大横琴MTN002”、“19大横琴MTN001”、“20大横琴MTN001”、“21大横琴MTN001”、“21大横琴MTN002(绿色)”、“21大横琴MTN003”、“22大横琴MTN001”、“22大横琴MTN002”、“22大横琴MTN003”2023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额均未达到发行文件及《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的持有人会议生效比例,持有人会议未能生效,进而未形成有效决议。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4月24日,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计划召开存续债务融资工具2023年度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并定于5月10日召开。
由“18大横琴MTN002”“19大横琴MTN001”“20大横琴MTN001”“21大横琴MTN001”“21大横琴MTN002(绿色)”“21大横琴MTN003”“22大横琴MTN001”、“22大横琴MTN002”“22大横琴MTN003”“22大横琴SCP003”及“22大横琴SCP004”11项存续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参与并审议表决相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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